附件一:
2008年度全市统战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
一、创新奖评选单位的范围
全市统战系统各单位、本部机关各处室。
二、创新奖评选项目的条件和要求
1、目标明确。申报的项目必须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统战工作大局。
2、方法新颖。申报的项目必须方法创新、独特,符合实际,特点鲜明。
3、工作扎实。申报的项目必须有计划、有要求、有检查。
4、效果明显。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实效,有成果、有经验。
5、反响良好。申报的项目必须有较大的社会反响。
6、申报的项目必须是本年度1月1日起至11月15完成的成果。
三、创新奖申报程序和评选办法
申报程序:
1、6月底前,申报统战工作创新奖的单位将本年度申报项目上报市委统战部宣传调研处备案。
2、各项创新成果要事先由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市级统战系统各单位、各大专院校统战部门确认参评资格,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按要求择优向市委统战部推荐。推荐材料包括推荐申报的成果、推荐意见等。
3、创新成果分别由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市级统战系统各单位、各大专院校统战部、市委统战部机关各处室集体名义组织申报,不直接接受上述单位的下属单位或以个人名义申报。
评选方法:
统战工作创新奖评审分初核、初评、终审三个阶段进行。
1、初核阶段。由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宣调处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汇集、整理申报成果,复核、认定申报成果参评条件。
2、初评阶段。以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宣调处为主,在分管部长的指导下,对申报材料分类别进行评审,根据申报成果对统战工作的指导意义、创新价值等,提出初评意见。
3、终审阶段。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根据初评结果,研究决定确定各参评项目的获奖等次,并择优推荐参加全省统战工作创新奖评比。
四、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奖项设置:
根据工作创新的突破性、指导性,实施的广度、难度及贡献大小,设“统战工作创新奖”、“统战工作创新鼓励奖”。
“统战工作创新奖”的基本要求:在选题上有时代性和现实指导意义,符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统战工作大局的需要;调查研究深入,参与面广,成效明显,总结提炼出来的经验对当前推进统战工作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推广价值;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重要观点或结论,对解决当前统战工作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突出贡献。
“统战工作创新鼓励奖”:在选题上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符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统战工作大局的需要;在具体工作进程中,能解决统战工作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能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述,对某一问题或某一方面的研究有显著突破,提出了有价值的观点或结论。
奖励办法:
对获奖集体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本办法由市委统战部宣调处负责解释。
《中共温州市委统战部关于开展2008年度统战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原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