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这一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突出团结、民主、和谐的精神,具有合作、参与、协商的特点,有利于最大限度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集中智慧,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求。这一制度坚持广泛民主和集中领导的统一,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畅通和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政党制度类型的划分标准。衡量不同政党制度类型的标准和依据,既包括可以实际执政的政党的数量,还包括取得、掌握执政权的方式和政党之间的关系。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中,一党领导而不专制,多党合作而不争斗,互相监督而不反对。因此,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世界政党制度中一个独特的新的类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多党合作的主要经验。一是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二是必须立足国家发展大局,共同为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而奋斗。三是必须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有效性。四是必须坚持执政党建设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提高执政党的领导水平和参政党的参政能力。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价值和功能。政治参与功能,为各界代表人士政治参与开辟制度化渠道。利益表达功能,有效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愿望和诉求。社会整合功能,形成高度政治认同,促进政治资源优化配置,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民主监督功能,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抵制和克服官僚主义及消极腐败现象。维护稳定功能,通过合作、协商,减少社会内耗,化解矛盾和冲突,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党际和谐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价值追求。从历史来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关系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促进和谐与发展的历史。从现实来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和谐共存、和谐发展、良性互动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的党际关系模式。从政党制度设计来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合作关系,是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各有其位,各负其责,各得其所,体现了和谐的本质。
多党合作基础的内涵及构成要素。多党合作基础,即多党合作赖以生存发展的根本和依托,主要由思想基础、政治基础、组织基础、理论基础、历史基础、文化基础、社会基础、法理基础和制度基础等要素构成。目前我国多党合作的思想基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组织基础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建设的相互促进,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和中国共产党关于多党合作的重要论述,历史基础是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共同奋斗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文化基础是中国文化中的"和谐"思想,社会基础是社会各界对民主党派和多党合作作用的肯定和认同,法理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中国实践的结合以及多党合作被明确载入宪法并成为党和国家的重要大政方针,制度基础是多党合作运行中业已形成的一整套制度和机制。
民主党派政治参与的双重利益表达功能。一是对其成员和所联系的社会群众的利益代表功能,二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功能。
民主党派政治交接的内涵。重点是继承和发扬民主党派老一辈长期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形成的政治信念、优良传统和高尚风范,关键是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核心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目的是巩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基础,推动和实现我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政治责任的内涵。即接受领导的责任,高举旗帜的责任,服务大局的责任,团结合作的责任,教育引导的责任。(选自《2007年全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成果蓝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