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就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提出了许多新论断和新要求,概括起来主要有:
①党外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党外干部队伍。
②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既遵循干部工作的一般规律,又充分考虑党外干部的特殊性,拓宽选拔渠道,优化党外干部结构,改进和完善选拔任用方式,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党外干部脱颖而出的机制。
③要充分发挥党外干部的作用,保证党外领导干部对其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党外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党组(党委)的领导,切实履行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