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深深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之中,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求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显示出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
第一,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其好坏优劣最终都将体现在能否促进生产力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上。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组织形式多样性和目标方向一致性的统一,是广泛民主与集中领导的统一,有利于将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统一意志,最大限度地集中社会资源,实现高效率发展。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保证了国家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考察调研,积极献计出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第二,能够更好地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这一制度以自身广泛的社会基础、组织构成和代表性为特征,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各方面成员的有序政治参与,畅通了利益表达渠道,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有利于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有利于推动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第三,能够保持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政党间的团结和谐,是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在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团结合作的思想基础,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作为最大的政治共识,从而在共同奋斗目标的基础上,形成了高度的政治认同和强大的社会凝聚力,保证了我国政治体制和政治格局的稳定。同时,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又照顾各方面的具体利益,其中所蕴含的合作、参与、协商和包容的精神,可以有效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使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能够在现有的体制框架内得到妥善化解,有利于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和世界上一些国家照搬西方多党制造成政局不稳、内乱不断的情况相比,我国一直保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始终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第四,能够推进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建设,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进入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同中共干部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基本要求。目前,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中有党外人士17万多人,全国各级政协委员中有党外人士33万多人,在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有32万人,31个省区市政府基本上都有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担任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或助理。广大党外干部和我们党的干部亲密团结、真诚合作,依法管理国家事务。这些不仅调动了党外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优秀人才源源不断地聚集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而且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提升了党和政府形象。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还聘请党外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党风监督员等各类“特约人员”。截止2005年底,县级以上共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人员近5万名。他们围绕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等情况,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各级党政部门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帮助中国共产党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