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成立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赵乐平提出三点要求
瑞安市召开非公创先争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专题工作会议
苍南县召开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会议
苍南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民族工作
鹿城区“七个支持”开展党外人士“帮村扶企助社区”活动
中央统战部调研组到瑞安调研非公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
瑞安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侨联工作
平阳县委书记对统战工作提三点要求
市工商联(总商会)十届六次执委(理事)会召开
您当前的位置 :温州统战网 正文

如何加强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

http://www.wztz.org.cn   2008年06月03日 16:35
 

  我国的少数民族,除了大部分聚居在边疆和民族自治地方外,还有回、满、蒙古、苗、彝、瑶等民族约2000多万人散居、杂居在全国的城镇和农村。“大杂居、小聚居”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的特点。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随着人口流动的规模和速度不断加大,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群众越来越多。同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动中,各民族间交往日益频繁,由经济利益等原因引起的磨擦和纠纷增多,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显得更加重要。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这次会议上强调:“要认真做好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加大服务和管理力度,依法保障他们的正当权益”。这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做好这项工作,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帮助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一些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等方面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和压力。各级党委和政府应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倾斜,采取保护性措施,提供优惠条件,以帮助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改善生活、加快发展。要培养选拔那些不仅能自己致富,而且能带领群众致富的经济能人进入散居地区领导岗位,充分利用各种优势,帮助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成员尽快走上富裕之路。

  第二,要切实保障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群众的各项权益。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相比,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群众居住分散,民族种类多样,他们的具体利益、实际困难往往容易被忽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好有关方针政策,充分保障他们的各项平等权利,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避免和坚决制止伤害民族感情和民族权益的事情发生。

  第三,要在散居地区和城市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接触机会较多,发生磨擦、产生误会的因素会随之增多。要加大宣传和落实有关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力度,使散居地区群众都能认识到,民族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有利于当地的长远发展,从而在交流联系中增进理解、消除隔阂,互相帮助、共同发展。

  第四,要建立健全散居和城市民族工作网络和机制。要加强对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的领导,把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与所在地区和城市的整体工作结合起来,与聚居地区少数民族工作结合起来,逐步建立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灵活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管理网络,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事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稿源: 中央统战网       
 
联系我们:0086-577-88968955 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439室 投稿箱:wztzw@126.com
Copyright (C) 2008 Wztz.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温州统战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