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深刻把握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系统总结50多年民族工作的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这是我们党在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上的新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一大创新。2005年5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两个共同”的主题又作了深刻的阐述。在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又进一步作了强调。“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的确立,为解决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指明了方向,具有丰富的时代内涵和重大的现实意义。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理解:
一是“两个共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各族人民共同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制度和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确立,改革开放以来党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各族人民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积极性。邓小平同志多次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两个共同”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只有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我国各族人民也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的进程中,才能逐步走上共同繁荣发展的富裕之路。
二是“两个共同”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是集中力量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保持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平衡发展,必须涵盖全国的每一个地方,必须惠及每一个民族的人民群众。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之间发展不平衡以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些不平衡和矛盾在民族地区往往反映得更为明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要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也是一项艰巨的战略任务,没有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共同努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将成为空中楼阁;没有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将成为无源之水。因此,“两个共同”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三是“两个共同”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途径。民族凝聚力是维系一个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内在力量,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相互依存,休戚与共,水乳交融,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和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各族人民实现了空前的团结,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增强。在新世纪新阶段,只有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上来,凝聚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上来,才能为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提供不竭的力量之源。
四是“两个共同”是做好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根本指针。“两个共同”是党中央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正确把握民族问题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新世纪新阶段正确处理我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指导方针。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与党的中心任务相一致,符合国家的整体发展目标,是民族工作的核心内容。只有抓住“两个共同”这一主题,才能抓住民族问题的规律,抓住民族团结进步的核心,抓住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才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