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也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队伍不断扩大、整体素质普遍提高,广大农民日益成为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同时我国出现了大量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这是改革开放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体现。《意见》指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激发创造活力,注重公平正义,鼓励先富帮后富,形成社会各阶层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互相关爱、和谐相处的局面。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我国社会各阶层关系,必须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在发挥我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军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体作用的同时,正确处理和协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全面兼顾和实现各阶层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使整个社会更加生机勃勃、更加融洽和谐。
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和其他各阶层劳动群众,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不断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力军作用。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改善农民生活,积极培育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工农联盟在新形势下切实得到巩固和发展。要着眼于建设创新型国家,激发广大知识分子的创新精神,支持他们的创新实践,拓宽他们施展才干的舞台,鼓励他们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上建功立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的科技和智力支持。
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这个群体呈现出快速增加的态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起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是巩固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是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要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切实做好他们的工作,把他们更广泛地团结和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处理好新形势下的我国社会各阶层关系,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妥善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作决策、办事情、做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趋势,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要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扶贫开发工作,使人民群众不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使各阶层群众特别是城乡困难群众都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要认真研究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原因和解决办法,着力避免因决策失误和工作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和抱怨,坚决依法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