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不断发展壮大具有广泛包容性的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发展壮大爱国爱港和爱国爱澳力量,必须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对广大的香港、澳门同胞来说,不要求他们都赞成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不管他们信奉什么政治观点,采取什么生活方式,只要他们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澳门的主权,不损害香港、澳门的繁荣和稳定,就是爱国者,我们就要广泛团结。
第二,要全面地、正确地认识和把握“一国”与“两制”的关系。讲“一国”,就是必须保证国家主权的完整统一,主权只能由中央政府行使,中央政府的权威不容动摇;讲“两制”,就是必须保证“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不干预港澳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在“一国两制”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稳步、扎实、有序地推进香港、澳门政治体制的健康发展。
第三,要关心老朋友,广交新朋友,深交好朋友。要保持与老朋友的密切联系,继续关照长期与我们团结奋斗的老一代爱国人士,他们始终坚持爱国爱港、爱国爱澳立场,我们要妥善安置,鼓励、帮助他们在新的历史阶段继续发挥作用;要坚持爱国不分先后,只要爱国、拥护祖国统一,不管什么阶层、什么界别、什么信仰、什么观点的人士,都要建立联系,保持交往;要在长期交往、彼此了解的基础上,建立和保持深厚情谊。
第四,要照顾利益、促进和谐。要照顾同盟者利益,及时帮助港澳人士解决在祖国内地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维护他们在祖国内地的合法权益;要注意充分发挥港澳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坚持以和谐促繁荣、以和睦促稳定,建设和谐香港、和谐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