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讲话和《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必须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这为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的政策依据。
充分尊重,就是要尊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劳动创造,尊重他们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创业精神,肯定他们为发展生产、解决就业、提供税收、增强国力作出的积极贡献。
广泛联系,就是要广泛加强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系,了解和掌握新的社会阶层的基本状况和发展变化,关注他们的利益诉求,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
加强团结,就是要凝聚他们的聪明才智,有计划、有系统地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扩大他们有序的政治参与。
热情帮助,就是要完善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维护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他们掌握的资本、技术、劳动、管理和信息等生产要素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积极引导,就是要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坚持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履行义利兼顾、扶贫济困的社会责任,积极回馈社会、造福人民,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