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党外代表性人士的工作,并通过代表人士团结其所联系和影响的各方面群众,是统一战线的重要工作方法。新的社会阶层作为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人数持续增长,队伍不断壮大,作用日益突出。新的社会阶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思想状况主流是积极向上的,能够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但内部构成比较复杂,素质参差不齐,还存在着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健康成长。这就需要建立起一支代表人士队伍,起到导向作用,并发挥他们在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从目前情况来看,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工作还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一是这个阶层虽然人数较多,但发育仅仅20多年,正处在成长期,自然产生了一些代表人士,但代表性还不够强,代表范围还不够广,需要加强有组织的培养。二是新的社会阶层与其他社会阶层之间以及新的社会阶层内部之间的流动性比较大,代表人士显现出较大的不稳定性。三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分布的领域和行业十分广泛,选择性、自主性、差异性较强,其代表性人士在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政治信仰、政治诉求等方面具有多样性。四是新的社会阶层六个群体之间差异较大,难以产生代表性人物。这就需要针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为此,《意见》提出,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纳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有较高政治素质、有较大社会贡献、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在所联系阶层中有较大影响的标准,建立和完善评价体系,有重点地培养选拔,逐步建立一支代表人士队伍”,并明确了具体的政策。
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要注意加强培养。通过举办各种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他们对党的感情,坚定他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同时,要通过举办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加强代表人士宣传表彰,帮助他们树立良好形象,增强在所联系群众中的代表性。
要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选拔使用工作,使他们在充分发挥作用的同时,增强与党合作共事的自觉性。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适当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数量,做好向有关人民团体推荐提名工作。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比较集中的行业协会,可推荐适当数量的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
要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入中国共产党工作。中共十六大已经明确,《意见》对此又作了重申,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有利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民主党派也可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有代表性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民主党派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成员,应按照各民主党派协商的“三个为主”的原则,从工作需要出发,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适当地、有序地发展一些新的社会阶层中有代表性的知识分子。同时要防止一哄而起,降低标准,无序发展。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有大批中共党员,他们在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中肩负着特殊的责任。首先应该明确,统战工作是做党外人士的工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中共党员不是统战工作对象。但他们作为新的社会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新的社会阶层一些共性的特征,并有一定共同的政治利益诉求,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系非常紧密,特别是他们中的一些人在本阶层一定范围内有着较大影响。要充分发挥这些党员的作用,通过他们开展工作。